问题 | 孩子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比例如何决策 |
释义 | 一、孩子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比例如何决策 孩子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比例要具体分析: 其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起诉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起诉的程序是: 1.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孩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之后予以立案受理; 3.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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