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中的违约金应按照什么标准进行适用 |
释义 | 一、房屋纠纷中的违约金应按照什么标准进行适用 房屋违约金的赔偿标准的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可以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超过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该标准适当地予以降低。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房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使房屋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诉讼。诉讼,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房屋纠纷的一种方式。 三、房屋纠纷时效多长时间 房屋纠纷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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