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当一方去世时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当一方去世时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当一方去世时的方式是: 若双方立有分割协议的,则应当按照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若双方未订立书面协议的,则一般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分配完夫妻财产后,死者剩余的财产为遗产,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收入在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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