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如何过户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如何过户 房产离婚后办理过户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3.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二、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时间是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但各地手续程序不同,所需时间会不同。如果已经办好购房合同,只是过户是不用30天。可以先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并且预约时间。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 三、夫妻共同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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