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如何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体伤残鉴定标准有: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须要一次性付清 交通事故的赔偿可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清,可以由双发协商决定。 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三、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理赔程序为: 1.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并及时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 2.保险公司对损失方进行赔偿; 3.肇事方对不足部分补充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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