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中医院最怕什么部门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中医院最怕什么部门 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一般医院的大堂都有投诉电话,或者投诉信箱再有就是院长信箱之类的。一般的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一类的机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但是首先应该是有比较明显的疑问。 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如下: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医疗纠纷起诉需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要符合以下条件: 1.起诉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其他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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