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人发生工伤谁有责任 |
释义 | 一、建筑工人发生工伤谁有责任 建筑工人受伤的,如果是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受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是建筑工人故意受伤,则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建筑工人导致他人受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二、建筑工地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医疗费、康复费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每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还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三、建筑工地工伤申报期限 工伤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网提醒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一年内去进行申报;如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的,就不能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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