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
释义 | 一、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女方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2.因患有严重疾病或丧失劳动力,无经济能力的; 3.双方就减免抚养费的问题协商一致的; 4.因工资或收入减少,甚至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抚养费怎样约定 离婚抚养费由男女双方协商约定,由不直接抚养方承担,抚养费该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抚养费包含哪些项目 离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