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转公诉案件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自诉转公诉案件有哪些类型 自诉转公诉案件有的类型: 1.侮辱案中行为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2.虐待案中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 3.以及其他的案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3.审查程序不同。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 三、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有哪些方面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有的方面: 1.法院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 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3.以及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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