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低价买卖二手房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低价买卖二手房是存在法律风险。房地产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或居间协议中作低房价,客观上违反了税法强制性规定,逃避了国家税收,导致国家税款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对方以房价虚假为由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由于买卖双方对作低房价均有过错,愿意履约一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客观上不能从作低房价行为中获利的一方当事人作低房价的意愿。 二、二手房买卖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是不需要公证的,由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规定。二手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三、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买卖二手房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