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侮辱罪要什么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起诉侮辱罪要什么证据材料? 起诉侮辱罪要的证据材料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侮辱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 三、侮辱罪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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