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书写有效的遗产放弃声明书 |
释义 | 一、如何书写有效的遗产放弃声明书 遗产放弃声明书应当写明放弃继承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自愿放弃继承,并在声明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口头放弃的,需要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其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权;或者是继承权纠纷判决中,放弃继承权人在笔录中签了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放弃继承权后是能反悔的,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的,首先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果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三、遗产继承放弃公证流程 遗产继承放弃公证流程为: 1.首先,应该在其住所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且只能本人办理,他人不能代替。 2.第二,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第三,公证处对相关事实、材料进行审查,其主要审查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等。 4.第四,公证处审查之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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