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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重整程序规定流程简介
释义
    一、破产重整程序规定流程简介
    1.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
    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5.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公司申请破产重整需要多久
    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具体时长由债务人重整的实际情况决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三、破产重整企业是否有员工补偿
    破产重整企业有员工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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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