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购房合同后乙方违约了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签订购房合同后乙方违约了怎么办理 购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3.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无效的标准是什么 购房合同无效的标准是: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 2.侵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4.损害集体利益的购房合同等。 三、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法律网提醒,购房合同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准备购房者的身份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存款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购房者身份和购房交易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2.前往房屋交易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向工作人员咨询补办购房合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办购房合同; 4.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实购房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购房合同丢了需要的证件如下: 1.首先需要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若购房合同还没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凭购房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和开发商约定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购房合同遗失声明。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丢了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再签一份,再去做预售登记。 3.变更协议。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丢了,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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