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公告有违约责任吗 |
释义 | 要约公告有违约责任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如果要约送达受邀人要约成立生效了,要约人违约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知道要约公告有违约责任,一旦出现了违约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我们需要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才能知道法律对于要约公告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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