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无期限吗 |
释义 | 要约无期限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有期限的,要约有几个期限的规定,分别是要约的生效期限、承诺作出的期限、承诺生效期限等。 《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要约有无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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