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税费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
释义 | 一、继承房产税费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继承房地产,免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二、继承房屋放弃协议有效吗 继承房屋放弃协议有效,但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三、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是否需要公证应视情况而定。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