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新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有何具体规定 |
释义 | 一、入职新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有何具体规定 入职新员工的试用期工资有以下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试用期辞职需要告知吗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一般需要提前和单位说一声。一般员工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但是单位如果具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情形的,则员工可以立即辞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 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录用新职工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必须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职工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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