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继续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继续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不一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具备下列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在失业前与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是因本人的意愿而失业的;登记了失业,并且有求职打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单位不按约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工资、不为其缴纳社保等。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其录用条件;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效是多久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法律网提醒您,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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