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南宁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手续 |
释义 | 一、如何在南宁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手续 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也就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由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3.必须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强制执行都需要的手续包括受理申请、执行抗辩、审查、作出执行裁定、执行前的准备、采取执行措施、执行中止。 二、申请仲裁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3.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4.其他。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三、申请仲裁强制执行的材料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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