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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具备哪些内容
释义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具备哪些内容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
    3.价款,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写明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对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反悔了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当事人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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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