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何时具有法律效力和效力 |
释义 | 一、遗嘱何时具有法律效力和效力 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立数份遗嘱因以什么为准 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三、订立遗嘱的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订立遗嘱的方式是: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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