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通俗理解 |
释义 | 一、公诉和自诉的区别通俗理解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 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2.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公诉案件实行程序性审查,而自诉案件则应经二次审查; 4.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反诉,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绝不能就案件事实本身对司法人员提出反诉;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公诉案件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而自诉案件是随时; 7.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规定为完全由自诉人承担,而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公诉机关承担;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公诉案件具有一案不可分的特点;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公诉案件是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自诉案件是立案后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且经批准后,可再延长三个月。 二、公诉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及在押被告人的关押处所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起诉书叙述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必备要素应当明晰、准确。 被告人被控有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一列举,对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叙写。 4.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条件,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 三、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吗 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具体规定如下: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法律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之罪虽属于两类犯罪,但如其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则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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