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有惩罚和教育意义;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三、刑事拘留多久会转逮捕 一般会在刑事拘留后的十四日内转为逮捕。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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