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时效应当多久执行完毕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时效应当多久执行完毕 强制执行时效应当在两年执行完毕。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强制执行从批准执行之后的六个月起,一般都会执行完毕。在六个月之内开始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三、强制执行公证申请流程 强制执行公证申请流程为: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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