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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征地补偿标准
释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般有三种,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农民安置社会保障统筹费。目前,区域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已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广泛实施。
    

所谓区域综合地价,是指按照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需等因素划分计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等因素在城市行政区域内根据建设用地范围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简而言之,该区的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综合地价加上对地上苗木、附着物的补偿,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应当给予的补偿。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12月30日下发了《关于征收区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339号),公布了全省地价。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被征收区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
    

I.被征收区综合地价是指其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金之和的法定补偿标准农用地征收费。在此基础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以下系数进行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在征地实施过程中,不得降低补偿标准。二是被征收土地上有附着物和苗木的,应当对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人分别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三是家庭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的80%归农民,20%归集体经济组织;未经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或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全部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地方人民政府更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以政府更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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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