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平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平高速公路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关于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政,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规定,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福建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农用地、商住用地、,工业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和支付: (1)征用耕地,属于水田、菜地、鱼塘,补偿标准为同类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至十倍;属于其他耕地的,按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八倍补偿; (2)属于其他耕地的,按水田补偿费的60%至70%补偿;属于耕地的,按同类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3)属于非经济林地的,按经济林地补偿水田补偿费的40%; (4)养殖生产的水面、滩涂按水田补偿费的60%-70%补偿; (5)盐田按水田补偿费的50%补偿;(6)其他未利用土地按水田补偿费的15%补偿。第二十八条被安置人员由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支付安置补助;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向被安置人支付安置补助,或者经被安置人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第二十九条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地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单位人均在征地前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标准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耕地被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是征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第三十条苗木、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当向土地承包人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支付。青苗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算支付:(一)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二)人工养殖设施按重置价格补偿,合并成新的补偿,苗木按生产成本的60%补偿;(3) 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按照重置价格确定,合并为新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上附着物为林(果、竹)木的,征用后砍伐的林(果、竹)木归原所有人所有。补偿费按以下标准计算和支付: (1)用材林幼林按造林成本的2倍补偿,中龄林按成熟林亩均材积产值的40%-60%补偿,成熟林按30%补偿(二)竹林按产值的两倍补偿;(三)果树等经济林按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七倍补偿,但对无果树木的补偿,按生产成本的2倍计算;对有果树木的补偿,根据树木的生长周期和兴衰情况,按产值的4至7倍计算;(4) 特殊用途林、防护林的补偿标准为同类用材林标准的四至七倍;(五)薪炭林的补偿标准为同类用材林标准的40%至60%,对征地公告后种植的违法建筑和农作物不予补偿。第三十一条下列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补偿下限和补助标准幅度计算支付:国防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或者省重点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应急救援设施用地。建设地下防空设施免征地税。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国务院调整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后,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第三十三条年平均产值的计算方法为:征用前三年(果树、经济林,按前四年计算)的年平均产值乘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依照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认定的市场价格计算前款规定的年平均产量,以被征地地(乡)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为准。第三十四条国家所有的农、林、牧、果、茶、渔场、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批准用于非农建设的,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如果您想对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有更多了解,或者想完善高速征地拆迁补偿,建议直接咨询Liba在线编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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