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及所需证明文件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及所需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流程: 1.当事人提交书面的伤残评定申请; 2.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3.交通管理部门将伤残评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伤残鉴定申请书;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病历本; 4.就诊记录; 5.手术记录; 6.检查检验材料; 7.需要的其它材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三、伤残鉴定多少钱 伤残鉴定多少钱法律无明确规定,具体按照以下规定为准: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不同的鉴定机构,具体收费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4.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一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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