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有哪些不同之处 |
释义 | 一、工伤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有哪些不同之处 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有以下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停工留薪期适用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职工,医疗期适用于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病的职工; 2.期限不同,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可以进行相应的延长,法律网提醒您,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的期限应当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的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综合确定,但是有一个区间限制,医疗期的期限限制是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3.工资福利待遇不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医疗期内,职工无法享受原来的福利待遇,只能由用人单位发放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以及享受医疗待遇。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待遇标准 1.工资福利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2.生活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经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或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三、未签合同工伤停工留薪期双倍工资吗 未签合同工伤停工留薪期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就有权获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是否处于停工留薪期对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不产生影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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