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方式的合法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一、股东出资方式的合法途径有哪些 股东出资方式的合法途径有: 1.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资者则用外币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动产和不动产。 3.知识产权: 包括了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 二、股东出资不实如何追究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按照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是对于股东之间义务的违反,当然应当对已经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三、股东出资存在瑕疵的情形 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6、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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