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哪些事项变更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的 |
释义 | 一、保险公司哪些事项变更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的 保险公司下列事项变更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1.修改章程; 2.变更地址;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 4.股权转让; 5.改变组织形式; 6.调整业务范围; 4.变更公司名称; 8.分立、合并; 9.中国保监会认为须报经批准的其他变更事项。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其关联公司或以其他人名义)持有保险公司股份总额超过保险公司资本金百分之十的,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二、保险公司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保险公司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法律网提醒您,《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三、注册公司注册资本需要验资吗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现在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验资制度已经废除。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实施后,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务登记前主管部门审批制度不再适用于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事先许可的事项,但国家安全和公民生活安全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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