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级工伤个人辞职后单位应该给哪些补偿金 |
释义 | 一、九级工伤个人辞职后单位应该给哪些补偿金 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的,辞职后赔偿如下: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的时间如何计算 工伤鉴定一般要六十日,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上述期限作出予以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并将决定书及时发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待遇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工伤待遇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6.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其他需要的材料。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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