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最近关于房产过户的新法律规定
释义
    一、最近关于房产过户的新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过户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过户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书并提交;
    2.提交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规定的条件,三十日内办理完毕,核发房产证。
    
    三、房产过户的材料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方的身份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