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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进行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释义
    一、如何进行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进行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
    1.寻找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其进行鉴定;
    2.根据要求,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并缴费;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伤者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4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期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需要根据伤情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公安机关委托具有鉴定机构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2.如果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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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6: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