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如何进行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进行重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 1.寻找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其进行鉴定; 2.根据要求,提供鉴定需要的材料并缴费; 3.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鉴定; 4.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伤者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带齐如下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4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伤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期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需要根据伤情情况进行决定: 1.如果公安机关委托具有鉴定机构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2.如果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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