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5.6%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 法律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房子过户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应该按以下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新的产证、房管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三、房产过户的材料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方的身份证。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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