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案件罪名有哪些 |
释义 | 一、非法集资案件罪名有哪些 非法集资案件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罪是不以诈骗为目的,而是用非法的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案区别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案区别如下: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后者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 三、非法集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集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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