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
释义 | 一、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行公司债券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发行本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二、公司债券风险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债券风险种类有: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 1.作出决议或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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