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遇到村庄不合作的宅基地确权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遇到村庄不合作的宅基地确权问题 1.协商处理。《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据此规定,公民之间产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复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宅基地批准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任一宗宅基地使用证均需该村农民集体同意);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原有土地证但户口后来迁出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 (2)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法买卖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3)继承的,需提供派出所(村委、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的有关证明原件; (4)分家析产的,需提供分家析产的有关证明原件。 5.与宅基地确权相关的其他材料。 ![]() 三、宅基地确权证什么时候发下来 法律网提醒,农村房屋确权发证的时间是自2013年开始,从确权到发证一般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以向乡政府国土部门咨询,农村房屋确权可以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六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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