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哪些民政证件 |
释义 |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哪些民政证件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民政证件是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1.办理机关不同。协议离婚办理机关为婚姻登记部门;诉讼离婚办理机关为法院; 2.申请主体不同。协议离婚的申请主体是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申请主体为夫妻一方; 3.时间不同。诉讼离婚的期限为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协议离婚的期限为双方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的30天内。 ![]() 三、协议离婚还能复婚吗 协议离婚还能复婚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 2.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的材料齐备、真实、合法; 4.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要求;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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