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揭秘离婚六个不被允许的条件 |
释义 | 一、揭秘离婚六个不被允许的条件 离婚六个不被允许的条件: 1.现役军人没有重大过错,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的。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提出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5.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的。 6.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 二、什么情形下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 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等对离婚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种情况不分基本不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 ![]() 三、办理离婚证要多久 办理离婚证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六个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一般需要一个月,即当事人申请协议离婚后,仍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2.如果办理诉讼离婚的,原则上需要三到六个月,若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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