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揭示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利与弊原因 |
释义 | 一、揭示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利与弊原因 揭示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利为企业如果发生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可以直接不和员工续签。对员工也有好处,如果员工想换工作的话,能够避免企业不放人。 弊端就是容易出现违法情况,比如企业与员工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员工继续在这家企业上班,那么员工只要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此时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怎么区分的 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比如将某人派遣到A公司工作一段时间,A公司不需要这个人了,就有可能又被派到B公司工作。 3.福利不同,正式员工享受本公司的各种福利,比如过节费、礼品,生日礼物、工作餐等等,派遣员工因为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他们的福利待遇由派遣公司负责。 4.稳定性不同,正式员工签订合同后除非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裁员会导致失业,派遣员工比如将你派遣到A公司,由A公司按月支付派遣公司一定费用,工期结束后A公司不需要你了,而你又没有其他公司需要,这时候派遣公司相当于白养你,大多数情况下会各种挤兑你自己走,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去外包公司的原因。 5.工资结算周期不一样,正式员工工资按公司规定按月发放,而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这也导致劳务派遣员工工资不稳定,没有安全感。 6.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 三、劳动合同必须要盖法人章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必须要盖法人章,一般都是公司法人章,也可以是公司的合同章。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和实践中只要有公章就可以认定是公司的人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实践中可能有的公司判没有法人签字万一公章是假的很麻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盖公司章和法人章或者法人签字即可,当然,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注明签字底下的日期的。劳动局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同一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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