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答辩状的法律职能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答辩状的法律职能 仲裁答辩书具有如下功能: 1.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仲裁机构作出公正的裁决。 3.被申请人答辩属于自身的权利,依法写出仲裁答辩书,按期呈送仲裁机构,对于仲裁机构全面了解纠纷情况,作出公正仲裁有一定的作用,但答辩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歪曲事实,无理强辩。 二、充分准备劳动仲裁所需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5.《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6.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仲裁机构由哪个部门监管 法律网提醒,劳动仲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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