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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
释义
    一、公司名称注册要求?
    注册公司名称有如下要求:
    1.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2.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哪些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三、注册公司后多久可以变更股东
    注册公司后多久可以变更股东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变更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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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0: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