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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购房加名字合法流程和要求
释义
    一、婚后购房加名字合法流程和要求
    婚后购房加名字合法流程和要求为:
    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如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婚后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婚后房产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婚后房产公证的程序是: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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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