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房加名字合法流程和要求 |
释义 | 一、婚后购房加名字合法流程和要求 婚后购房加名字合法流程和要求为: 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如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婚后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三、婚后房产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婚后房产公证的程序是: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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