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被拖欠二包工程款项的方法 |
释义 | 一、解决被拖欠二包工程款项的方法 工程欠款讨要办法具体如下: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4.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拖欠有哪些证据提供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如何确定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金额 计算拖欠工程款的利息的方式如下: 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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