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破产公司集资款追缴的调查 |
释义 |
一、关于破产公司集资款追缴的调查 公司破产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债务,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对人民法院提出清偿债务的申请。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而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新公司就负有还款责任。 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就不能直接针对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收账。 二、解散与破产公司清算的差异在哪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如下: 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解散清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大的任意性,破产清算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强制性强; 3.解散清算可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选择。 三、破产公司员工如何获得合理赔偿 公司破产给员工赔偿的办法是: 1.需要确定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月工资; 2.员工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从公司处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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