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工人受伤应由谁负责赔偿 |
释义 | 一、工地工人受伤应由谁负责赔偿 工地工人受伤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把工程承包给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从事承包业务中发生工伤事故,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的发包或者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法定资质的发包或者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三、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的处理办法: 1.到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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