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产权证的编号应如何确认 |
释义 | 一、不动产产权证的编号应如何确认 不动产权证书号码就是产权证第二页最上边的“字第号”。不动产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差异有哪些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差异如下: 1.名称不同。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就是名称不同,房产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而不动产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内容不同。 房产证的内容仅仅包括了产权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产权的共有情况、房屋的登记时间、房屋的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证上不仅仅包括了房产证上的所有内容还,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不动产的单元号、镭射区以及产权的使用期限等内容。 3.发证机关不同。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不是同一个机构颁发的,因此他们俩的发证机关也不同。房产证上的印章是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三、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换不动产权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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