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创业公司股权设计的法律实践策略与技巧 |
释义 | 一、创业公司股权设计的法律实践策略与技巧 创业公司股权设计的法律实践策略与技巧: 1.成立合资股份公司,最少2个股东以上。 2.注册资金不要太大,要在自身实力承受范围之内,切勿为公司好听,就注册几千万,几百万。 3.一个大股东,一个小股东,大股东有绝对决策权。 4.小股东只有分红权,不能有决策权。 二、创业板公司可以被收购吗 创业板公司可以被收购。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网提醒您,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常见的有三种: 1.一是狭义的股权激励,就是实打实的股权,被激励的对象直接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创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二是期权,基于未来,由公司设定一个优惠条件,给员工在未来某个时点购入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可以根据行权时公司的状况,选择是否行权,是否购买或者不购买; 3.三是虚拟股权,所谓的干股,一般只有分红权,而无其他股权权能,虚拟股权的股东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除非经第三方认可或明知,一般并不具有外部对抗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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