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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正确撰写行政诉讼书
释义
    一、如何正确撰写行政诉讼书
    按照如下要求正确撰写行政诉讼书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开头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
    3.正文内容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4.最后写上签名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审理期限如下:
    1.一审的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二审的审理期限为法院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
    3.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
    
    三、行政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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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11:58